河南省养老金并轨方案解读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记者12月1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范围、基金筹集办法、具体计发办法、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关于该《办法》涉及的人群,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指出,此次改革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至于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问题,《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关于退休后养老金如何计发的问题,《办法》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相关因素确定。《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相关规定执行。《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
《办法》同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另外,关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接的问题,《办法》明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河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公布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近300万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跟企业职工一样,个人需缴纳部分养老保险。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限”,河南实行养老金计发“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三类人三种办法。
改革进展|养老金“双轨制”在豫结束
范围:涉及河南近300万人,改革对象为三类人
既然是一项新改革,为何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
10个月后,该《决定》的“河南方案”公布。目前,涉及河南的人员近300万。《办法》规定适用于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范围解读|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提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办法》中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目前有些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怎么办?答案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计发方法|养老金计发老人、新人、“中人”各不同
解读:2014年10月1日是一个界限,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根据《办法》,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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