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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号派生号制度致社保记录“消失” 律师建议取消

2017-01-25 08:00:01 无忧保

因查不到社保缴纳记录,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工伤农民工,不得不走上漫长的诉讼维权路

“消失”的社保记录

●祸首竟是针对“钟点工”设置的社会保障号派生号制度 ●律师建议取消该制度,避免职工走上不必要的弯路

因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大拇指骨折,来自河南邓州的农民工井元合颇为苦恼,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更苦恼的事情还在后头。

由于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也查询不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井元合经历了两次仲裁和一次诉讼。尽管一审判决基本上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但由于用人单位上诉,井元合漫长的维权之路依然没到终点。

事实上,如果此前井元合能够查询到自己的社保缴纳记录,他就没必要走这些繁琐的法律程序了。

查不到社保缴纳记录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

据井元合介绍,他2010年7月到北京特威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威达公司)从事铸造件打磨工作,2013年1月,他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导致右手拇指骨折,但因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也查询不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走下面的工伤认定程序。

为确认劳动关系,井元合将特威达公司诉至仲裁庭。2013年4月,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井元合与特威达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后,井元合的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评定为达到劳动能力致残等级标准拾级。

由于查询不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井元合以为公司并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再次将特威达公司诉至仲裁庭。仲裁庭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但由于用人单位不服并提起诉讼,井元合不得不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

2014年6月20日,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特威达公司在收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待遇之后转付给井元合,并要求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特威达公司对判决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出现意外一幕

用人单位拿出社保记录

虽然井元合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欣慰,但有一件事情让他想不明白。井元合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做过手术一年以来,我多次到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查询都没查到,但在庭审的时候,公司竟然拿出了盖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以证明为我缴纳社保了,随后,我拿着这个单子复印件去查,果然查到了。工作人员还说,可以打印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你说这不奇怪吗?”

仔细研究这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王丹律师发现,井元合缴费信息中,社会保障号码与职工的身份证件号码不符。他认为,这可能是井元合之前查不到自己的缴费信息的原因。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的公民身份号码。”该法自2011年7月1日就开始施行了,为什么北京市的社会保险系统中还存在不以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为社会保障号码的情况呢?

标签:   社保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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