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重点改革计划是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建设体制机制。计划提出,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探索社会组织分级分类准入制度。
清理政府与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界限,清理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委托职能和工作事项,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建立政府职能转移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操作机制,构建新型政社合作关系。
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立法工作,明确社会组织法律地位,发挥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承接部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二项重点改革计划是深化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计划提出细化优化公务员职位分类,适当增设专业技术类职位系列,细化行政执法类职组、职系划分。
深化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共通性职位公务员管理机制,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分类管理各项配套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探索法官、检察官职业的专业化发展。
第三项重点改革计划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已于今年5月7日发布。计划提出,转变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
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逐步实现自然人经营豁免登记。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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