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起受理申报
今年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今年8月16日至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15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是在今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发表。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从10月份开始开展评审活动,原则上要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将通过评审的人员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知识产权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这5个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初定为8月6日,具体报名及考试事项,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创新人才资格范围扩大
市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谦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创新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特殊评价方式。但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创新型人才专业资格评审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或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主要参与人。
此外,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近三年内获得省(含副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完成人,近三年内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主要发明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奖中市长奖获得者、创新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发明专利奖的主要获奖者,上述5类人均可按创新型人才申报评审。
免试须提前审核通过
采访中张谦透露,今年开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教育系列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市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也即是说,由市人保局提前审核合格后才可以批准免试。
此外,张谦还特别提醒,今年计算机免试者从1956年以前出生扩大到1960年以前出生。
申报职称需查社保凭证
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还新增了一个指标,即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按照规定,申报人凡不按政策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在评审前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审后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此外,我市还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前后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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