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2014社保征缴基数 最低标准为2530元


天津公布2014社保征缴基数 最低标准为2530元 日前,我市公布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17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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