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修改保障百姓权利 不给付低保金、社保可起诉 12月24日电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就昨天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邀请四位专家,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胡建淼表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整个行政诉讼制度中,是最重要、最关键、最敏感的问题。胡建淼认为,这次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很好,主要有两点:一是明确了受案范围;二是扩大了受案范围。对受案范围的明确,胡建淼说,“原来也是受案范围之内的事情,但是原来的行政诉讼法表达得不够明确,因为当时认识不够清楚,这次表达明确了。”
他举例说,比如原来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的强制行为不服的可以起诉,但只讲了强制措施。实际上,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强制,不仅包括强制措施,还包括强制执行。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里面规定得很清楚,行政强制就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查封、扣押、冻结等是叫行政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比如说强制履行房屋拆除等等强制执行。“这次修改把强制执行放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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