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劳动保障局采取多种形式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主动深入全县重点建筑施工工地,上门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农民工的工时及支付报酬等情况,使用人单位认识到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必要性;二是举办政策咨询会,免费向农民工发放有关维权资料,提高自我维权意识;三是在电视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合法用工氛围。4—5月份,已新签订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90人份,比上年同期增长8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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