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8日电 为解决部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养老问题,陕西省为此专门出台政策,规定超龄人员只要一次性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补贴。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连续多次大幅度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但部分集体、社办、劳司企业职工由于企业没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到达退休年龄后没有生活保障。陕西省为此专门制定了向个人收缴一定费用,财政分担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月发放养老补贴的办法。新政策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超龄人员只要一次性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每月领取480元的养老补贴。目前这项政策先在西安、宝鸡两市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