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就应该获得同级别的工资待遇。最近人保部将首次就同工同酬做出规定,受到网友的关注。长期以来,同工同酬总是举步维艰,如今立了法,问题是否就能解决?同工同酬之路究竟还有多远?对此网友们展开了热议。
人保部将立法就同工同酬做出规定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统一立法,同工同酬是重点之一,其中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工资的内涵。此前各项工资有关法规中,工资都等于货币。而今后将加入例如期权等内容的相关规定。二是同工同酬将写入法规。此前工资有关法规规定了按劳分配,今后将加入同工同酬。这表示,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后,企业的非正式合同工即劳务派遣工等,与正式工从事相同内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都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即报酬在同一工资区间内浮动。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执行。
人保部将首次就同工同酬做出规定,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拍手叫好。网友“三国风云”激动地表示,同工同酬是社会的福祉,是大家共同的期盼,将同工同酬立法,让岗位工资回归其内在价值,体现的是起码的社会公平。
网友“80步内”则坦言,同工同酬绝对是好事,他作为非正式合同工,希望企业能够真正落实,在留言里他期盼人保部的这一规定能够更加周到、更加完善,也能够早日出台,让他真正享受到好处和实惠。
同工不同酬折射了什么?
劳动,本无身份差别,但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时下在很多单位,包括国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却各不相同,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活儿,有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之分,收入相差也是好多倍。许多网友在发帖中诉说了自己的“切肤之痛”。网友“羊上树”他所在的单位用工性质就分为:正式在编的干部、正式在编的工人、聘任制干部、招聘制的工人、劳务制人员。虽然大家都干着几乎相同的工作,但薪酬上是完全不同的。“在编的由我们的总部拨款发放工资(而且只按在编人数划拨),分部自己招聘的以及劳务人员的工资,则从那部分总额中再分配,你说这样能做到同工同酬吗?”他禁不住质问道。
网友“人到三十”则苦涩地告诉大家,同在一个电厂,作为正式抄表工,年薪可达到10万元,而他是一个临时工,干的是脏活累活苦活,不但工资比那些正式工要低,福利待遇也差的很远。
同工不同酬,折射出其背后的用工双轨制。据了解,用工“双轨制”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是清一色的固定工、城镇职工,偶尔存在临时工、农民工。向市场经济转轨后,特别是劳动合同制推行后,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废止了“临时工”等概念,明确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没有所谓固定工、合同工的区别。但在很多用人单位,一方面逐步引入了合同工的概念,另一方面旧的固定用工机制没有完全打破,便出现了一个单位内不同用工形式“双轨运行”的局面。此间有专家一针见血指出,双轨制实质就是“半计划、半市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其出现和存在都有一定的必然性。问题在于,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的今天,用工“双轨制”已经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并且违反了国家法律——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长期以来同工同酬被漠视,网友“心灵感悟”也一五一十列举了四点原因:一是体制留下的后遗症。二是法律留下的缺憾。在《劳动法》中只是规定男女应该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合同工要实行同工同酬,但没有强制性。三是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之所致。四是城乡差别反射到用工单位的表现。
新的立法应注重可操作性
同工同酬看上去很美,如今立了法问题是否就能一蹴而就?通往同工同酬之路究竟还有多远?论坛上,网友们七嘴八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有点热的血”认为,解决好同工同酬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立法对解决这类问题起到强力推动作用,但加强执法检查才是督促解决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劳动督察部门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分配制度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劳动力市场真正实现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岗变薪变,公平公正。他还呼吁企业应做守法的模范,要从技术层面推动职位评价,让岗位绩效工资制成为制约同工不同酬现象发生的有力依据,促进社会进步,分配和谐。
“同工同酬需要法律护航,更需要制度善后。”这是许多网友的共同呼声。网友“又是新开始”建议,应继续推进工资管理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扭转长期以来给劳动者身份论价的薪酬体系,以行政或法治的力量打破僵化的固定用工制度(以及依附于其上的种种特权和福利)。他强调说,不能仅仅指望立法、而应更为关注执法。执法之软、监管之虚难逃其咎,此外,加大对企业内部分配行为和分配秩序的合理干预,把同工同酬作为分配公平的重点。政府部门要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对同工不同酬现象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实现同工同酬,必须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少数人的既得利益,从体制上消除员工的身份差别。”网友“老猫笨笨”快人快语道,从另一层面提出自己的想法。
“‘铁饭碗’不除,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仍将遥不可期。”对此,网友“数码工厂”也深有同感,他提出,要实现同工同酬就要破除“铁饭碗”,要让“临时工”退出历史舞台,废除用工“双轨制”,进而实现“同工同酬”,除落实《劳动法》相关规定外,更重要的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彻底打破正式工手里的“铁饭碗”,让“正式工”也变成“临时工”。
还有网友坦言,由于用工“双轨制”的存在,短期内完全让用工单位对于正式编制职工和临时雇用职工同样待遇,这原本就不是一两个法律规定能完全扭转的局面。关键是赋予无法享受同工同酬者什么样的维权手段?又给予大胆维权者怎样的保障措施?以及能够给予违法用工单位多大的惩戒?
鉴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早有规定,工资分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但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兑现的现状,有网友还建议,新的立法就如何保障同工同酬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应当在细则上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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