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团分组审议期间,外来工代表张志亚专门提出关于预防“过劳死”的建议,呼吁制定医学认定“过劳死”的统一标准,并通过立法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目录。
张志亚表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劳动者过度加班,身体各器官长期超负荷运转,致使身体机能衰退并猝死的现象时常发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劳死”,其共同特点是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死亡年龄较轻、死亡原因不明等。如今,“过劳死”已威胁到企业一线职工,并向白领阶层蔓延。
张志亚建议,我省可率先对“过劳死”调研立法,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权,为提高劳动者生活和生命质量提供法律保障。如组织专家对“过劳死”深入调研,制定医学认定的统一标准和诊断尺度;调查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制定“过劳死”的法律认定标准。此外,将劳动者的休息权提到更高的保护层面,通过立法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目录。“即使不能算是职业病,至少也应算作工伤,”张志亚表示,“过劳死”的发作时间不一定就在工作岗位上,但这也不能排除企业的责任。他还建议对劳动者定期体检,排除潜在的生命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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