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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医疗保险十三大热点问题解答

2017-02-25 08:00:01 无忧保
【导读】:东北网8月22日讯 怀孕8周流产,产假怎么休?妻子无固定单位和收入,能否在老公单位享受生育补助金?……昨天,哈尔滨市医保中心总结了8月份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热点,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13个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

     东北网8月22日讯 怀孕8周流产,产假怎么休?妻子无固定单位和收入,能否在老公单位享受生育补助金?……昨天,哈尔滨市医保中心总结了8月份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热点,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13个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一问:妻子生育时没有固定单位,能否从老公单位的生育保险报销?


答:按规定,男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但无固定单位及固定收入,医保经办机构除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外,还按男职工所在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金。如女方有工作,则无法享受男方待遇。


二问:引产、流产津贴参照产假天数如何规定?


答:孕12周以下流产,产假津贴按15天计算;孕12至27周引产,产假津贴按30天计算;孕27周以上引产,产假天数按40天计算。


三问:生育保险的《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中的银行账号是否可以填写除哈尔滨银行以外的银行账号?


答:原则上应填哈尔滨银行的账号。如参保人员的单位在哈尔滨银行无法建立账户,填写其他银行也可。


四问:人工授精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人工授精的手术费用不在生育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五问:在门诊做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时用医保卡,回来后能否报销?


答:计划生育手术不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应现金结算后,符合待遇支付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六问:已在生育定点医院住院产生费用,因医院环境不理想,能否更换定点医院?


答:不可以随便更换定点医院,如特殊情况需转院治疗的,由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后,方可变更定点医院。


七问:二胎指标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供由计生委出具的《准生证》,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3个月津贴、剖腹产3个半月津贴。


八问: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工伤保险如何停止缴费?


答:企业职工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系统自动停止工伤保险。


九问:哈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按照5%的缴费比例和9.5%的缴费比例参保有什么区别?


答:参保人员按照5%缴费比例参保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按照9.5%缴费比例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比例两者没区别。


十问:社保卡、医疗保险卡电话挂失后如何解挂?


答:如电话挂失时提供的是社保卡号,挂失的是社保卡,应到康安路137号解挂;如提供的是医疗保险卡号,到户口所在地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解挂手续。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证件。


十一问:哪几类参保人员不可以申报慢性病补助?


答:离休、城镇居民、待遇审核期和破产困难企业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参保人员。


十二问:办理异地医疗1年后,如想更改定点医院该怎么办?


答:办理异地就医1年后,可在同城市变更定点医院,只需重新填表备案。


十三问:特殊疾病门诊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


答:已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患者,如同时患有特殊疾病门诊规定病种疾病,可在异地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作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医院。

标签:   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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