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执行为企业减负5项措施,为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这是今年继东莞市委一号文、市府一号文之后,第三次出台为企业减负的措施。初步估算,此次五项举措将为企业再减负2.6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的企业减负不影响参保人社保待遇
此番五项措施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继续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制度。今年继续沿用该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将今年社保扩面工作重点调整为保质保量。在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参保总人数、基金征缴率与去年持平”作为今年的扩面目标。
三是顺延执行“划转地方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及上调村(社区)参保人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的规定,调整顺延至2015年1月开始执行。
四是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从3%调整为2.5%的政策再延续一年,2014年7月1日起自动恢复。期间,如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超支部分从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
五是继续维持去年建筑企业工伤参保费率。执行建筑企业1.5%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为1%的政策,将期限延至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