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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09年4月至10年3月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

2017-03-05 08:00:01 无忧保
【导读】:重大变化:09年4月至10年3月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

(51SHEBAO.COM)中国社保网会员 叶新 第一时间提供: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08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告,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由此计算出月平均工资为3726元。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09年度(2009年4月—2010年3月)各项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为11178元。
二、各类人员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分别为:
1、本市和外埠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0%确定为1490元;
2、本市及外埠农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工伤保险缴基数下限统一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2236元。
三、生育及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2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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