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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保障效率 控制基金风险

2017-03-08 08:00:01 无忧保
  全国所有省份均出台了大病保险政策   记者:请问,根据您的调查,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进度如何? 相关文件规定,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各地的筹资水平到底如何?   董朝晖: 截至2015年9月, 我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实施了大病保险政策, 仅有少数省级行政区中部分统筹地区,尚未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一般为当地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5%左右, 筹资的绝对金额一般为每人每年20-40元。筹资几乎都来自基本医保基金,参保者个人不再另外缴费。 在浙江部分统筹地区,大病保险筹资来自地方财政。 根据我们的调查,2015年我国各省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最高的为青海省,每人每年为50元。   大部分地区按照费用确定 “大病”   记者:总的来看, 各地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如何?如何确定 “大病” 的范围? 是否有一些省份不设立大病保险的封顶线?   董朝晖:就保障范围而言, 大部分地区是按照医疗费用确定 “大病”。 不过, 上海市规定了若干种大病病种。   就起付线而言,大部分地区设定为上年度个人可支配收入的50-100%, 具体金额为5000-20000元;西藏、新疆和福建的部分统筹地区,则以基本医保封顶线为起付线。   就封顶线而言, 大部分地区规定, 医疗费用达40万元或基金支付15万元左右。 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地区不设封顶线, 例如北京、 河北、江苏、四川、宁夏以及内蒙古、 浙江、 广东、陕西的部分统筹地区。   就报销比例而言, 大病保险报销一般在50%以上。随着费用段而升高,最高可达90%,但是也有少数地区最低费用段的报销比例低于50%。   就合规费用范围而言, 大部分地区为基本医疗保险的 “三个目录”, 相当一部分地区通过谈判,规定了若干种目录外的高价药品和材料予以报销。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记者: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是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创新之举。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的方式有哪些?   董朝晖:绝大多数地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主流是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经办部门合署经办。委托方式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是基金委托,结余分担。这也是典型做法。 一般是大病保险资金结余的5%, 由保险公司留用; 超支3-5%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超支5-10%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经办部门分担; 政策调整导致的超支, 主要由社保经办部门承担,否则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第二种是基金委托, 结余分担, 并且给予管理经费。 这种模式有单独列支的管理经费,一般为大病保险筹资的3-5%, 按照 “结余共享、超支分担”规则,由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经办部门共担风险。   第三种是不把基金进行委托, 只支付管理经费。这种做法在上海市和青海省被采用。 上海市的服务费为大病保险基金的3.8%-4%, 从医保基金中提取。青海省的服务费为大病保险基金的4%,由地方财政出资。   记者:在我国部分地方的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已经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 而大病保险的筹资几乎都来自基本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请问大病保险基金的平衡情况如何?   董朝晖:根据我们的调查,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病保险基金使用率为85%-95%,有少数地区出现了赤字。未来大病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较大。 开展大病保险时间较长的地区,如珠海市、青岛市等地的经验表明, 随着大病保险的深入开展,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患者数量快速增加,大病保险的收支压力明显加大。   大幅降低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记者:根据您的研究, 大病保险的保障作用如何? 该如何提高大病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   董朝晖:以珠海市的调查研究为例, 我们对大病保险人群与全人群的费用、 医保支付结构进行了比较。   2013年,珠海市全人群的就医人群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23万元, 其中, 基本医保支付65.9%, 大病保险补偿1.1%。 而参加大病保险的就医人群,人均年医疗费用为8.46万元,其中, 基本医保支付55.4%, 大病保险补偿13.3%。   2014年,珠海市全人群的就医人群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32万元, 其中, 基本医保支付64.3%, 大病保险补偿2.6%。 而参加大病保险的就医人群,人均年医疗费用为8.02万元,其中, 基本医保支付55.1%, 大病保险补偿14.6%。   三类大病保险补偿项目支出, 占受益人年医疗费用的比例,最重要的是 “目录外” 药品的保障。2014年,珠海市大病保险目录外规定药品补偿达到36%。 在明确合规医疗费用的过程中, 应鼓励并规范目录外药品谈判和管理,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效率。   由此可见,大病保险待遇向高费用段和重大疾病患者倾斜,大幅度降低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明显提高了高费用段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负担的公平性。   但是, 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 2012年到2014年,大病保险实施后,珠海市七类主要高价材料的使用人次数大幅度上升。 从某种程度看,大病保险释放了患者的需求, 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处方监控,防止医疗服务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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