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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服务,城里乡下一个样

2017-03-11 08:00:01 无忧保
  不久前,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潮河镇潮河村村民李平,在村里的人社服务站办理了手续,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我这些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没想到现在在老家办事也这么方便了,一点都不比城里差。”李平说。   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之一,泸州市近年来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像李平这样的农民,既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社保待遇,又能在家门口获得便捷的服务。   被征地农民有养老金人均每月达1100元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石梁村妇女金元素,几年前成了一名被征地农民。 “我一直在农村生活,刚一听说要征地时,很担心以后日子怎么过。没想到,从被征地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我每个月都有养老金。这几年养老金每年都涨,现在我每月1344元,日子比以前好多了。”金元素说。   泸州市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出台了 《泸州市征地安置办法 (试行)》,将被征地时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征地单位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泸州市规定,超龄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未超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这两类人员从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次年起,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截至今年3月底,泸州市2004年2月15日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10.68万人,其中领取基本养老金人数达3.91万人; 全市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12.66亿元, 人均每月基本养老金达1100元。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缴费、待遇及经办   近年来,泸州市先后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两项制度建立后,虽然农民和城镇居民都有了医疗保险,但两个群体缴费标准不一样,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样,城乡之间有差距。”泸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9月,泸州市政府出台 《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泸州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参保范围、 统一缴费标准、 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此外,泸州市为参保城乡居民建立大病保险,所需资金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参保居民个人无需缴费。   如今在泸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已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可以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全面建设基层平台村里能办多项业务   “现在,我在村里就能领养老金。每次只要几分钟时间,养老金就拿到手了,很方便。”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大冲头村村民王邦海说。而在2013年6月之前,村里没有人社服务站,他要坐车到镇上领养老金,来回车费8元钱。   为了满足农村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的需要,泸州市人社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推进服务下移。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期间,泸州市人社局探索建立了 “村社代办、乡镇受理、银行缴费、区县审核” 的经办模式。2012年上半年,泸州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通过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有2名—3名专职人员负责人社工作。   2013年6月,泸州市人社局在龙马潭区启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对基层平台在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推动基层平台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网格化。泸州市人社局将职业培训、居民参保等30多项业务, 下延到乡镇 (街道)、村(社区)办理。   2014年3月,泸州市政府对全面推进基层人社平台建设作出部署,市财政安排800余万元资金,为全市7个区县的1612个村(社区)统一配备了信息化设备。当年7月,泸州市人社局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5项业务,下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   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近4万名城乡居民、农民工就近办理了参保缴费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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