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助力医疗保障水平提高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市场化的健康保障手段, 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是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 还包括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旨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 商业健康保险通过参与经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新农合、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 提高了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受益于大病保险试点的展开,以及政府卫生支出的增加, 商业健康保险在2012年、 2013年呈高速发展态势, 超过保险业整体的增速。2013年末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1123.49亿元, 同比增速30.22%。2014年前7个月,健康保险保费收入 1005.03 亿元, 同比 增 长50.96%。
2012年,商业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管理以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业务规模达到243亿元。
至2013年底, 全国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县(市、 区) 比例已达到24%, 实现了管办分开、 政社分开。 保险业在全国142个县 (区) 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 覆盖人数达3399万人,向3802.2万人次赔付与补偿医疗款59.3亿元。
全国有28个省份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大病保险共补偿123万人次, 患者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 保险业参与经办了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的大病保险业务, 受益人群达到4.7亿人, 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推广到50%以上的新农合统筹地区。
商业健康保险根据市场需求,针对不同人群特点, 利用市场机制提供丰富的健康保障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 对已具有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 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之外的保障产品和服务, 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到或暂时覆盖不到的人群, 提供灵活多样的保障产品和服务, 满足其健康保障需求; 满足健康保险的中高端需求,实现社会保障的全方位覆盖。
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拓展重点服务领域, 积极参与政府经办的医疗保险服务, 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委托管理服务和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快速发展; 创新与健康管理、养老等相关的健康保险; 拓展与医疗服务提供相关的执业保险服务,如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保险。
根据重点业务、 重点客户的需求, 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通过投资医疗、 护理等健康服务机构等, 使健康险费用补偿与各类健康服务融为一体, 形成综合性健康保障服务。如从1969年起, 英国的保柏公司(BUPA) 率先提出健康评估概念,现今已在英国境内设立了50家网络康复中心、290多家疗养院, 为21000名居民提供全天24小时的高质量看护、 家庭保健等服务, 成为居于领先地位的健康和保健预防服务提供商。
创新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需要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即 “管理式医疗” 组织, 如美国的HMO、 PPO等。 保险机构通过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共同建立利益共享、 风险分担的联合经营体, 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能够在医疗服务提供、 医疗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全科医生服务模式开展健康保险业务, 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 “看门人” 为核心的管理式医疗经营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需要不断创新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等手段和方法, 如手机客户端、 远程健康监测设备、 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从多业态融合的角度, 更好地融合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养老服务、 护理服务等, 为保险人群提供与健康保险相关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服务和健康产品, 改变就保险论保险、 就补偿说服务的传统服务模式。
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逐步介入其他健康服务产业领域。 充分利用保险资金、 保险客户、 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服务网络的优势, 积极参与投资养老、 健康管理和其他健康服务机构, 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融合保险企业与其他健康服务产业, 不断丰富健康保险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实现多产业领域相互促进、 协同发展, 逐步打造具有健康保险特色的服务链。
目前, 平安集团通过平安信托投资医疗机构; 新华保险成立门诊部; 阳光保险筹建医院一事已经获得保监会批复; 泰康人寿正在申请医院牌照, 并已经与6家医院签订合作协议。
近年来,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势头良好, 但在医疗保障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健康保险在医疗总费用筹资比例中占比偏低。 从国外经验来看, 很多发达国家 (如加拿大、 法国、 澳大利亚等) 即使是以社会保险为医疗保障的主体, 其商业健康保险在居民的医疗费用融资比重中也达到10%左右, 而这个指标在我国目前还停留在4%左右。这说明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还没有很好发挥补偿作用。 整体上看,我国健康保险业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远远低于保险业的整体情况,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开发, 制约了健康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毋庸质疑,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现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潜力巨大。根据预测,要达到 “新国十条” 中保险业的发展目标,2020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在75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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