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社保改革的全新理念


由 “管理” 到 “治理”, 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记者: 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 中多次提到 “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 “管理”到 “治理”, 其内涵有何区别? 这种转变说明了什么问题?
王虎峰: 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管理” 一词是政府行政的概念, 强调政府单向地管着社会、 管着个体。 “治理”概念强调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方面,不仅包括公共机构和行为者, 还包括非公共机构和行为者; 在行为方式方面,不仅包括权力或权威, 还包括参与、 协商、谈判。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 社会主体不仅包括政府、 企业, 还包括其他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拓展到政府与市场、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非政府组织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若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必须调动所有社会主体的作用。
如何使得以上各个部门、 各个领域协同行动?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必须协同使用治理手段和治理工具来推进发展,共治、自治、协调、协作,政府作用进一步细化,在此基础上,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找到治国理政的新方法,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里程碑。
谭中和: “治理” 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 是对传统管理理论的超越和发展。 由 “统治” 到 “管理” 再发展为目前的 “治理”, 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记者: 谈到社保领域改革, 您认为推进 “治理能力现代化”, 有什么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谭中和: 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发展, 社会保障已经超越了传统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更多地打上了政治烙印, 成为多党政治的工具。 将社会保障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也进一步诠释了社会保障作为稳定器的社会功能和政治作用。
社会保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乎国家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顺利实施。 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可谓纷繁复杂、千头万绪, 如果就事论事、 头痛医头,只会是事倍功半, 所以, 推进社会保障治理体系现代化, 可以找准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战略路径, 找到社会保障治理体系的制高点、 切入点、 突破点和着力点。
要做一个尽责的有限政府
记者: 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责, 加强政府公共管理,这对未来的社保改革工作思路转换有什么启示?
王虎峰: 社会保障是公共产品, 人人可以享有, 就提供的服务对象来说,涉及公务员、 企业员工、 农民等各种群体, 如何平衡他们的利益, 很难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来圆满解决。 通过社会力量来找到平衡点, 建立沟通机制, 达成共识、 弥合分歧, 这是比较好的做法。 按照国际惯例, 社保需要政府承担责任,但是不一定要承担所有的事。 能交给社会的就交给社会, 政府要做一个尽责的有限政府。
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认为要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是要深刻和准确地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 理清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 政府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 参保人员有不同层次的需求, 这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方法来界定, 哪些是政府应该确保的, 哪些是没有义务确保的。 这样可以避免政府包袱过重。 满足基本保障, 同时满足个性化需求, 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与分工非常重要。
第二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负责监管, 大量的社会管理交给社会来做。 发挥社会组织的能动性, 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培养高水平的社会组织加入到社保工作中。
第三是真正由单位人管理转向社会人管理。 我们要用社会人而非单位人的办法来进行管理服务。 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不管什么单位、 户口, 更不管地域、性别、 年龄, 人人都是社会人, 都应该参加社保。
深化改革应发挥社会组织力量
记者: 推进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如何在各相关主体间进行协调匹配? 如何处理好政府、 市场、 社会的关系?
谭中和: 推进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做好各相关主体的协调匹配,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
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方面, 目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服务提供方式单一,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包揽了全部的社会保险事务, 于是各级社保机构随着社保全覆盖, 面临服务对象越来越多、 业务范围越来越大、 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问题, 导致各级经办机构小马拉大车,筚路蓝缕,异常艰难。
适应社会保障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政府应改变职责范围。 应当认识到, 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 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 构建政府、 市场、 社会各归其位, 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多元、 集体、 互动的治理模式中, 解决庞杂、 专业的社会保险服务提供问题, 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为此, 在社会保险具体治理方式上,可以考虑以下思路: 一是契约化与合作方式, 转命令为协商, 转独占为合作,逐步将一部分社会保障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或商业机构办理。 构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民众监督” 的多方合作治理模式。 二是法治化与服务方式, 转人治为法治, 转管理为服务, 充分发挥基层社区自治、 村民自治, 某些社保事务可以探索居民 (村民)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记者: 如何在医保领域创新社会管理?
王虎峰: 第一, 医保领域创新管理的关键在于用一体化理念、 标准化流程来处理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各类问题,这样其他问题会迎刃而解。 医保业务分属不同部门, 包括政府、 企业、 保险公司等主体, 在多元化利益格局下, 要树立一体化理念, 面向民众需求、 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尝试做到一体化。
第二, 引入绩效评价和社会监督的力量。 《决定》 要求严格政府绩效管理,同时对医院绩效管理也进行严格考评。医保部门也是重要的政府部门, 应该不甘落后, 引入绩效评价,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将费率、 待遇、 服务结合起来看, 这样才能实现制度与政策的最优化。需要建立一整套更加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 提高日常管理水平, 不仅仅要在财务上进行改革来解决异地就医, 还要在其他地方推进改革。 这个时候开展绩效评价正是时候。
第三, 在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当中,审计组织、 会计组织等承担评价、 审计、监督职能, 社会监督力量踊跃加入, 帮助政府排忧解难。
第四, 创新社会管理方法, 政府监管不到的地方可以交给社会组织。 比如异地就医监管, 创新社会共治的方法,社会组织帮助实现治理现代化, 沿着这一路子进一步拓宽思路, 发挥政府、 市场各方面的积极性。
治理现代化对社保改革提出新要求
记者: 在理念领域的革新中, 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社会保障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
谭中和: 第一, 社会治理的首要理念是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发扬光大。 社会保障治理现代化的制高点首先是人的思想意识和精神品德现代化的塑造。 社会保障治理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 行为受思想的影响和支配。所以, 从这个意义上讲, 大力倡导诚信、尊老、 敬老、 互助互济、 风险和责任共担的价值理念, 不仅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更是社会保障治理现代化的制高点。 这是实现社会保障治理现代化之根本。
第二, 推进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 需要摒弃社会保障中传统的官本位思想, 建立合作共治的治理结构。 这要求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经办机构) 树立公共权力观, 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管理权力的委托属性、 社会保障服务的公共属性、 社会保障统筹基金的公有性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私有属性。参保人是社会保障权力的委托者、 监督者、 制约者, 必须运用好参保者赋予的权力, 维护参保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要树立法治权力观, 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树立为参保者的服务意识, 从参保人的角度去设计社会保险业务流程,选择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
记者: 社会保障治理现代化要求管理手段的科学化, 在异地养老、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服务、 业务方面, 如何实现科学化的管理方式?
谭中和: 首先, 应采用数理方法,实现定性定量的精确化。 社保经办要在注重定性管理的同时, 更加注重定量控制。 善于用具体、 明确的量化标准、 模型和算法, 取代笼统、 模糊的管理要求,改变传统经验式的管理模式, 将量化渗透到治理的各个环节, 并以量化的数据作为提出问题的依据、 分析判断的基础、考察评估的尺度, 以引导、 调节、 控制管理服务进程, 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矫正管理行为。
服务业务流程, 变集中式、 大厅式,各环节独立服务方式, 为窗口式、 一站式、 全程一条龙 “五险合一” 的办理服务方式, 并具体规定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限、 办结标准, 推行首问负责制等; 要在经办管理中引入精算技术, 建立社保基金收入、 支出监测、 预测和预警系统,依据参保、 基金收支的历史数据, 判断和分析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参保人群结构、 缴费能力、 基金收支情况及可能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同时, 将参保缴费、 基金收支置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大趋势中,分析过去、 研判未来; 经办管理模式也应由层级管理, 逐步向矩阵式、 网格化管理模式转变。 尽可能使参保者在一定范围内的任一经办网点都可获得社保服务, 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养老、 异地就医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所有这些都需要在信息交换频率、 时点、 容量和尺度等方面进行具体量化。
其次, 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社会保障治理是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 是科学管理发展的高级阶段。应适应人员流动性加剧, 异地养老、 异地就医的需求增多, 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日趋频繁的需要, 实现信息资源的灵活配置, 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存储容量大、传送数据快、 可跨越空间和时间的特点,合理规划数据集中管理和分布式管理的业务模式, 实现多点并行同时操作, 结合社保卡的应用, 构建异地社保数据业务办理平台, 为异地养老、 就医和跨地区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提供技术、 信息和手段的支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