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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为新疆各族群众撑起“保护伞”


“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贫有所依,难有所助,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两千多年前古人的社会理想。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这个美好的向往正在变成现实,越来越强大的社会保障网络托起了人们这个构筑了两千多年的梦想。
实现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社会保障,公平为先,福祉为本。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
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由“全部包揽”向“三方分担”;由“平均主义”向“公平与效率兼顾”;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由“局部覆盖”向“全面覆盖”;由“物质保障”向“以人为本”,近些年来,新疆社会保障体系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新疆社会保障的步伐加快,一项项新政策惠及各类群体,覆盖到更多人群。“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满含深情的话语里,饱含着对各族群众浓得化不开的关切与关怀。
越来越多的人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2011年7月1日,自治区在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36个县全部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比全国其他省区提前1年实现新农保试点全覆盖。2011年,自治区财政共拨付新农保补助资金7.17亿元。千百年来沿袭家庭养老的农牧民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社会保障,享受到幸福安康的新生活。
2011年7月1日,自治区在全区所有县市区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与新农保试点范围保持一致,同样比全国其他省区提前1年实现全覆盖。2011年,自治区财政共拨付城镇居民养老补助资金1.33亿元。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11年底,新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了1971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2012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到今年年底全区社保参保人数将达到2049万人次。
2010年4月,自治区决定将具有新疆城镇户口的“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0年,全区共有10.3万名“五七工”、“家属工”办理补费参保手续,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金6.13亿元。到2011年年底,自治区把剩余20万名“五七工”和“家属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本解决了全区30万“五七工”和“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
恩格斯曾说,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了新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保障基本生活,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有安全感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
自治区的一项项举措,周密细致的安排,实实在在的数字,人们很轻易就能读出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护民之责,读出主政者过人的政治智慧和执政能力,读出制定政策者对人民群众困难处境的深度了解和真诚关心。
这些高效的实施方案像一只无形的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抚了困难群体,让他们不再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挣扎,让他们活得更有安全感。张春贤书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让老百姓的生活充满阳光、尊严、幸福和希望”的诺言正在变为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
2010年7月26日,新疆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同时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和过去相比,这是历年来受益群体最多的一次。
近年来,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广大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看在眼里,放在心上。从2005年至2010年,自治区先后9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2010年12月初,自治区又给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1.14亿多元临时性物价补贴,城乡低保对象每人领到了80元和40元临时性物价补贴,确保了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2011年8月,自治区宣布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4%,就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国家抚恤金保障的优抚对象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11年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亿元,惠及全疆230万城乡困难群众。
2011年4月,新疆宣布接回所有在内地流浪未成年人。到目前,已有超过1600名新疆籍内地流浪儿童“温暖”回家。为确保接回的流浪儿童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新疆对救助的孩子实施了分类救助举措。有的在工读学校接受教育,有的进入职业院校接受培训,有的被送去接受心理疏导,有的回到父母身边重新走进校园。
自治区还积极支持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残疾人关爱工程,实施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免费救治工程以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让更多困难群众受益。
社会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体编织起“兜底”网,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有安全感,也从根本上化解了由于生活资料不足而导致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化解了因社会居民的收入差距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发挥着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减震器的作用。
多层次社会保障,让人民群众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的。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近些年来,新疆已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进一步加快编织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如今,这张精心织就的“安全网”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有安全感,托起了更多人的幸福生活。
“托底层”。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等制度对城乡的贫困家庭和居民给予社会救助,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鳏寡孤独等特定群体给予照顾。
近几年来,新疆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取得长足发展,高效有序地应对了各种自然灾害;提高了城市“三无”困难老人的供养标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去年,新疆首次出台关心、关爱、关怀老年人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制度,惠及了全区23万80岁以上老人,并辐射到天山南北的千万个家庭。
“主干层”。通过实施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
截至2011年年底,新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92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7.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490.6万人。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605.4万人;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6.72万人;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06.14万人。全区已有67.7万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7.5%。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疆还在全国率先推进社会保险业务、财务、档案一体化建设和在全国率先启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应用试点工作。
“补充层”。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来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保障需求。
2012年6月,自治区在克州,和田、喀什、阿克苏地区进行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适时向全区推开。日前,自治区民政厅正在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包括引入农房保险、火灾保险等,尤其是引入对五保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财产保险。目的是通过保险,减轻政府救助压力和减少农村居民损失,形成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支撑、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减灾救灾体系。
自治区已建立起一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筹兼顾,覆盖城乡,惠及两千多万各族人民的公平、有效、协调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新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因为有了保障而安心,因为有了保障而幸福,这样的幸福像盛开的花朵,在新疆随处可见。6月19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卫生院采访时,见到73岁的农村低保老人冶金珠和他的老伴马存珍,两位老人一个患肺心病,一个患心脏病,住在同一间病房。面对现状,冶金珠说,他们生活有低保,看病有新农合,因为是老党员,他还享受着农村“四老人员”补助金。“我们赶上好时候了!”冶金珠说,眼睛里闪着幸福的光芒。
冶金珠老人的幸福生活,只是自治区社会发展巨浪中的一粒水滴,折射出的却是自治区“民生至上”、“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无数个幸福的水滴的相撞与涌动,组成了这个时代最炫目的光芒,涌出一个巨大的民生“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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