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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成都启动领取社保人员核查

2017-03-30 08:00:01 无忧保
3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度成都市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核查认证工作已正式启动。   据悉,核查对象为凡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成都市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或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以及领取供养生活费待遇人员。2012年3月12日至2013年2月28日为年度核查期,法定工作日内,在成都市20个区(市)县指定的街道(乡镇)、社区核查点均可办理,随到随办,不收取任何费用。核查系统常年开放,通查通验。   核查对象须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联系卡就近到核查点直接办理。确因行动不便的,可向居住地核查点申请上门服务。长期生病住院的,可由代办人提交住院证明代办。逾期两年未核查的,须本人持两卡一证以及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本人社保、医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凡在2011年度核查期内未办理核查认证的,其相应的社保待遇从今年3月8日起已暂停发放和享受。在核查点办理补核查,《社保卡》24小时后恢复使用。养老待遇从次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工伤保险待遇2个月内补发并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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