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本报讯 (记者 王宝杰 通讯员 农健)2011年,广西南宁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2011年,南宁市稳妥处理好“老工伤”人员、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原民办教师、被清退代课人员、低保人员、重残困难群众的参保和待遇保障等问题,全面启动8个县 (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从原来的8%扩大到67%,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达67%,试点覆盖人口占全市城乡居民总数的72%。
据统计,2011年,南宁市共完成了23.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增工作,人均月调增152.6元。同时,南宁市调整县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县级最低档次提高到每月574元,最高档次提高至每月812元,平均增幅为11%,让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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