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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职工每月可少缴5项社保费47-317元

2017-04-02 08:00:07 无忧保
        厦门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降低今年12月至明年11月地税征收五项社会保障金的费率。16日,本报嘉宾接热线栏目就“五项社保缴纳费用降低新政策”请来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洪珊红,为大家详细答疑释惑。您还可以登录本报百家村社区www.100cun.net查看更详细内容。      漫画/黄嵘   嘉宾说,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涉及上百万人的利益;不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完全的利好——5项社保费的缴纳金额都降低了不少,而大家在该年度所享受的对应待遇并没有减少。   本市职工     据介绍,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减弱、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人民币汇率变化和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为此,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关于减免部分涉企收费的通知》,采取阶段性降低五项社保金征收费率的办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厦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嘉宾说,此政策出台后,粗略测算,从本月起,本市职工每月可减少社保缴纳费用47元-317元(其中职工个人减少缴费5.5-50元),外来员工每月可减少社保缴纳费用约40元,全市企业和员工在这一年的减负期内可以少缴纳社保费近13亿元。   用人单位应再   据介绍,此次社保减负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在今年12月到明年11月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建筑企业工伤团体险除外)、生育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减半征收。   嘉宾说,市地税局已根据政策,在电子数据库中直接调减了2011年12月起各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个人应缴的社保费费率及应缴金额,所以,各缴费单位及个人无需再另行业务处理或申请。但是,嘉宾提醒说,各缴费单位还应根据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认真核对2011年12月的应缴社保账目,账目有误的,要速与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联系反馈,待重新更正后再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相关新闻】   独立个人社保   本报讯 (记者 卢天娇)有读者来电说,自己是“4050”人员,查询12月的社保对账单发现,自己所缴纳的社保费比过去少了,咨询原因。嘉宾说,“4050”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归属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此类人员有十多万,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了这部分人群,但大家享受的待遇不会发生变化。   据介绍,以独立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这部分人此次可少缴纳1%的医保费用,按照个人选择缴费基数的不同,每人每月少缴纳医保费从20元到100元不等,但享受待遇不变;一类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参保,这类人还需缴纳失业保险费,原来按照基数的3%缴纳,此次按照1.5%缴纳,每月可少缴约30元,但这类人员失业后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因此次少缴纳社保费而减少。   嘉宾说,社保减负政策本月起实施。   具体计算方式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资60%(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的社平工资标准为3357元)的档次为例,独立参保个人每月应缴医保费181.28元,月减少缴费3357元×60%×(10%-9%)=20.14 元;就业困难补贴对象每月减少缴费3357元×60%×(3%-1.5%)= 30.21 元。其他档次可依此类推。   但嘉宾说,从明年7月起,即使在减负政策实施期间,大家的社保缴纳费还会出现变化,原因是明年7月到后年6月间的社保缴费参数——上年度社平工资会发生变化。因此,目前只能告诉大家从本月起到明年6月份的社保缴纳费用情况。   缴费减少待遇不变   核实费用变化   每月少缴47-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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