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帮农民工维权(图)


图为咨询投诉现场。 记者赵勇摄
昨天上午9时至11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张向东副支队长带领3名监察员来到本报值班,现场解答、受理市民投诉,帮农民工维权。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共接待来访50余人次,接听电话40余个。
8时左右,就有市民提前来到本报的值班现场。他们反映的问题大多集中在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签订、非法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双休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方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的值班人员都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年终岁尾,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投诉的热点,特别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昨天上午,常各庄一工地的3名工人来到本报值班现场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人们说,他们在该工地已被拖欠了6万多元的工资,得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在本报值班的消息,工友们决定一起来投诉。监察支队的值班人员正在现场受理投诉时,工人们就接到了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答应近几日内就把拖欠他们的工资兑现。原来,该项目负责人得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在本报值班现场受理农民工投诉后,在法律的威慑下答应尽快将拖欠的工资发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的值班人员表示将关注此事并妥善解决,3名工人满意而归。
在值班现场,许多前来投诉、咨询的农民工不知怎样维权,一些农民工与投诉的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有的甚至连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都无法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值班人员现场讲解,帮农民工维权,他们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到任何单位打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还现场受理了多起投诉:某单位收发室打工人员反映,其一个月850元的工资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女士反映,她于今年10月辞职,但当月11天的工资约500多元服务站负责人拒不支付,她希望要回自己的工资。他们都按程序填写了投诉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现场受理了投诉并表示将逐一解决。一位来自滦县的劳动者投诉用工单位没有按规定给他缴纳养老保险,值班人员本着便于解决问题及“属地管理”原则现场通知了滦县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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