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理顺体制 优化模式

2017-04-03 08:00:01 无忧保
  随着社保制度改革的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社保制度建设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分析原因,主要是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中央和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有待进一步厘清;经办机构设置缺乏科学统一规划,名称不统一,按险种分设机构的情况仍较为普遍,不利于合理利用行政资源,更不方便百姓办事。二是服务保障能力明显不足。服务对象和内容日益增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据初步调查,全国没有专门服务场所的经办机构有1963个,占全部机构的27%。已有的服务场所也普遍存在面积狭小、功能不全的情况。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完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明确经办机构的职责定位。经办机构是我国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为行政执行部门,赋予其必要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权限。它的职责是:负责社保政策的执行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承办社保事务,提供社保咨询、查询等公共服务。除此以外,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要在理顺经办管理体制和优化经办服务模式上下工夫。   理顺经办管理体制   理顺经办管理体制的主要原则应该坚持权责清晰,精简高效;垂直为主,属地为辅;管理集中,服务下沉;标准统一,运行流畅;统分结合,逐步过渡。   科学设置机构。在人社部设立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局。主要职责是拟定经办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办理跨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以及异地就医结算等业务。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市 (地)两级统一设立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局,县 (市)级设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分局。省局主要负责所辖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组织省内跨地市的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和基金结算工作。市 (地)局和县 (市)分局主要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具体事务,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查询服务;负责对街道 (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系统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街道 (乡镇)、社区 (行政村)设立工作网点,按分工要求具体承办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统一经办机构名称和标识。县及县以上承担管理职能的各级各类经办机构均统一称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街道 (乡镇)及以下主要提供经办服务的基层经办机构或服务窗口可称中心或服务站 (所)。统一经办机构特别是服务窗口的标识,方便群众认知和办事,提升社保形象。   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按险种分设经办机构的地区,现阶段理顺经办体制可从整合经办管理资源着手加以推进。一是整合服务功能:对5个险种涉及登记、申报、缴费和稽核等共性业务的,逐步实行由一个机构或一个窗口提供具体服务。二是打破行政区划或隶属管理的限制,实现所有服务窗口可以受理同一统筹地区不同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参保人员的所有社会保险业务。三是积极推进相同险种机构的整合。逐步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到一个机构管理。同时探索将提供医疗保障的险种业务整合到一个机构管理。   稳妥推进垂直管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本着 “安全、有效、权威”的原则,积极探索对省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可先从业务垂直管理入手,首先将社会保险基金和业务数据的管理权限上收到省一级,加强基金统一调度和数据集中管理。   完善经办服务网络。打造以城市(含县区)为核心,以街道 (乡镇)、社区 (行政村)等基层服务网点为重要补充的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国家和省级管理服务局主要负责经办业务指导和处理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参保登记、变更,征收社会保险费,支付待遇等一般性业务主要由城市、区县和基层经办服务网点承担。   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和利用基层服务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网络和服务资源,在全国所有街道、乡镇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争取在所有社区、行政村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行政村普遍实行社会保障协管员制度。   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充分引入自助服务模式,在经办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集申报、查询、打印功能为一体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满足办事单位和群众自助操作的不同需要。   大力推行网上社保业务经办。完善网上社保功能,打造集参保登记、变更申报、信息查询等项目于一体的网上办事系统,拓展办事内容,优化申报程序,提高安全性。加强和有关公共服务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利用率,提高工作绩效。发挥社保信息数据库作用,探索开发短信服务平台,提供缴费提醒、待遇调整、办结告知等短信服务,创新便民举措。   拓展公共服务渠道。将参保业务转移到街道 (乡镇)和社区 (行政村)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 (站)办理,提供就近的便民服务。   探索开展外包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合理利用市场资源。鼓励探索社会服务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参与提供社会保险服务事务的做法,节约行政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