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新型社区”无固定职业者将以村或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保


昨日,市社保局公布通知,本市户籍的无固定职业人员可以所属的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一政策将惠及积分入户、技术引进人才等落户“新型社区”的新莞人。
该通知规定,市、镇街或园区的两级财政要按月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现行以村或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补贴标准和分担比例。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数按照1100元计算,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保险缴费基数按1340元确定,参保人个人每月负担88元即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每月再分别给出26.8和13.4元,即可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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