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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群众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17-04-07 08:00:01 无忧保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这么多年,为什么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的生育意愿到底如何?主要是哪些因素特别是哪些传统文化因素影响着农民生育意愿?对此,省计生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深入调研,并结合平时多方面了解的情况,对农村群众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和深入思考。 一、生育意愿 “如果不考虑生育政策的限制,你想生几个孩子?”针对这一问题的调查发现,在山东的东部地区,大多数认为生两个孩子好,男女无所谓;在中部地区,大多数认为生两个孩子好,最好儿女双全;在西部地区,大多数认为生两个孩子好,最好儿女双全,不能没有男孩。不论东、中、西部,没有人认为生得越多越好。这说明,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群众的生育意愿总体上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多子多福转为少生优生,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和个人差异。 “为什么不想多生了呢?”所有被问的干部群众几乎都不假思索,异口同声地回答“养不起!”由此看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在养孩子成本升高、负担加重的同时,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生活质量,这是除了计划生育政策制约外,导致人们不想多生的重要原因。 在一些地区为什么遏制违法生育势头难?为什么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难?从调研情况看,问题主要出在性别偏好上,特别是在严格的现行生育政策限制的条件下,在生育数量减少与儿女双全或至少有一个儿子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男孩性别偏好就更加突出,部分农民群众生男孩的欲望尤其强烈。 二、因素分析 调查发现,影响农民群众生育意愿,特别是想生男孩的因素非常复杂,对不同地区、不同家庭而言,可谓千差万别,但总体而言,也不是没有规律可循。按照决定生育意愿特别是男孩性别偏好的主导因素分类,大体上可归纳为生产方式决定型、传统文化影响型、养儿防老型、独生子女风险顾虑型、攀比从众型等五个类型。 (一)经济因素,主要是生产方式及收入水平。在东部地区的村,大多数生产方式已经是多种经营,村周边各类企业比较多,农民收入不再主要依赖农业,基本代之以工业、商业或服务业;而在中西部地区的村,多数农民虽然不再完全依赖农业,但还是离不开农业,农业收入与外出打工收入大体上各占一半。虽然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家庭增收主要靠男性劳动力,这对群众的生育意愿仍然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传统文化因素,包括婚嫁方式、姓氏文化、丧葬方式等。男婚女嫁随夫居,这是几千年形成的婚嫁方式,不管在东、中、西部地区,大家都感到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调查发现,男婚女嫁随夫居在农村是普遍的,上门女婿各村都有,但除了个别村比较多外,多数是三五户。不少“新农村示范村”的村规民约中还规定,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女儿找上门女婿的,只照顾一人。我们问:有两个儿子可以找两个儿媳妇,为什么有两个女儿不能找两个上门女婿呢?得到的回答是“不行!”就连给我们介绍计划生育工作的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计生协会秘书长都这样认为。这是导致部分农民千方百计生育男孩的直接动因。 子女随父姓,这是几千年来形成的姓氏文化,是传宗接代的直接标志,在现实生活中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调查中,随母姓的例子可谓少之又少。调查发现,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传宗接代的意识还比较严重。按当地干部说法,在前些年,有些育龄妇女因为“没生个儿子断了后”,觉得“对不起婆家”、“抬不起头来”;生了儿子,即使不孝顺“心里也踏实、脸上也有光”,有人甚至说“宁可有儿子气死,不能无儿子叹死”。或许是这个原因,在许多村虽然人们常说“养儿不如养女实惠”,但还是想要男孩。 丧葬大操大办仍然有市场。在中、西部还有不少村,即使是不孝子,由于“从众心理、碍于面子”,老人去世后,均要“指路”、“守灵”、“披麻戴孝”、“摔盆子”、“烧纸马”等等,延续着一套典型的传统丧葬方式,一些人家即使不堪经济的、身体的和精神的多重重负,也要大操大办,丧葬费一般在七八千元左右,多者在一万元以上。家族势力大的葬礼场面轰轰烈烈,家族势力弱的冷冷清清,这种反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念。目前,这种习俗也在改善,“指路”、“摔盆子”不再非儿子不可,有女无儿的,女儿照样可以完成仪式。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部分村,传统丧葬方式几乎销声匿迹,三四十岁的人没见过“披麻戴孝”,人们逐步接受了火化、开追悼会、瞻仰仪容等现代的“薄葬”方式,一般花费一千元左右。人们生活得更加现实,重养薄葬,过年也不再“请家堂”,妇女也可以在清明节上坟祭祀。 (三)养老方式与财产继承,养儿防老、儿继家产,这既有经济因素,也有传统文化因素。调查发现,在目前的农村,有儿有女的老人还是靠家庭养老,且一般靠儿子养老,一般夫妻难以平等赡养双方老人。养儿防老和儿子继承家产,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既是传统观念问题,更是个现实问题;既是个经济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也是一个传统习俗问题。然而,在东部地区的一些村,出嫁的女儿也承担养老送终,老人的遗产女儿也参与继承,特别是在老人患病花费大的情况下,儿女基本上均担。一些年轻父母观念已经转变更新,开始攒钱或投养老保险以备老时自养,而不是年轻时把钱都花在孩子身上,年老时再靠孩子养。有不少人认为,伺候老人,相比而言,儿子不如女儿,女儿更耐心、细心和尽心;儿媳妇伺候公婆不如女儿伺候父母,养女孩比养男孩强。威海市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家庭达到了66%,其中文登市高达77.3%,这很可能是一个直接的重要原因。 (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风险产生消极影响。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大龄独生子女的死亡、伤残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同时也给周围的干部群众带来“此处无声胜有声”的负面影响,对独生子女安全的担忧导致生育独生子女意愿的动摇。许多受访的独生子女家庭认为,最好两个孩子,男女都无所谓,两个就行,一个“太单”,万一有个好歹,日子不知怎么过。独生子女的安全风险高、养老负担重等现实问题已经对群众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并有增强的趋势。 (五)攀比从众心理不乏存在。有的人看看身边“超生户”没有多大损失,想想自己少生了孩子没有得到更多好处,就总觉得吃亏,攀比从众心理、占便宜不吃亏的心理驱使一部分人“超生”。调查中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前几年,有个村民第一个孩子都上高中了,看看身边的“超生户”儿女双全,总觉着自己吃了亏,就偷偷又生了,结果又是个儿子,等感觉到经济、精神负担重了的时候,又后悔不迭。由此可见,群众的生育目的,并不都是理性的,有些是盲目的,往往与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和管理服务不到位有关。 三、思考与建议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计生问题的实质是“生计”问题。要从根本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自觉转变,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民生工作的层面提出思路、研究对策。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在加快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转变农村生产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尽快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这个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把握民生与计生的关系,坚持政府利益导向与村民自治组织利益导向以及社会综合服务相结合,普惠政策与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相协调,确保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使计生家庭切实感受到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吃亏,使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计生特别困难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坚持移风易俗,深化文化改革。必须彻底消除男女不一样、不平等的种种文化现象,全面建立男女一样、真正平等的先进文化。在这个意义上讲,计划生育是关乎妇女完全解放、促进男女平等的一场文化与社会变革。实现这场变革,必须在这些方面完善相关法规、加强政府指导、强化群众自治以及营造社会舆论环境等综合措施,破除旧的价值观念和陈规陋习,树立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把群众主要精力和财力从孩子身上转移到追求个人全面发展和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上来。 (三)鼓励妇女参政议政,深化政治改革。在影响生育意愿因素调研中发现,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经济地位已经是“男女平等”了或基本平等了,但妇女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政治地位却大不如男性。因此,从完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方面,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妇女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使其参与率和参与广度、深度接近以致达到男性同样程度,切实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消除男女不平等的各种现象,就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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