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开始收缴社保费 6月30日截止周末也可办理


莱山区开展社保费收缴工作
胶东在线网5月8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杨大勇)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费工作的统一部署,莱山区人社局立即着手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于5月3日正式开展社保费收缴工作,由莱山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政策解释、人员资格审核、备案建档和代收社保费。
此次社保补缴的人员是具有莱山区城镇户籍、且2011年6月30日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含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被征地居民)。有补缴意向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须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下设的劳动保障事务填写《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加盖公章,然后到莱山区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按照政策规定,本次补缴工作截止日期是今年6月30日,仅有2个月时间。为了让更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优惠政策,区人力资源中心将在这个时间段内实行无休息日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周六周日继续办公,确保每一名有补缴意愿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都能按期缴纳相关社保费。
初家街道办事处初先生告诉记者:“我一直从事个体经营,无暇办理个人社保,这些年一直担心将来养老的问题。非常感谢政府出台这个政策,将我们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这样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对我们老百姓来说,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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