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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管理:社保人追求的新目标


时序早春,各省分管社保的副厅长和省级经办机构的负责同志齐聚杭州,共同谋划 “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大计,一起商讨实现精确管理的对策。
围绕胡晓义副部长以 《实现精确管理》为题的主旨讲话,社保局长们讨论热烈。大家一致认为,晓义副部长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5年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障工作创造的可贵经验;深刻分析了 “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未来5年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和目标。特别是关于实现精确管理的论述和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纷纷表示,会后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会议部署和部领导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围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落实“十二五”规划和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立足实际,创新发展,努力实现精确管理的目标,不断开创社会保险事业的新局面。
为 “十二五”规划开好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定型和发展完善的重要历史期。今年是 “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的各项计划指标和任务,对于实现 “十二五”规划,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畅谈 “十二五”,社保局长们信心百倍。他们表示,一定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统筹谋划,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全力作好开局之年的社保工作。针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人社部社保中心孟昭喜主任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重视做好新农保等养老保险试点的经办工作,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相关经办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为 《社会保险法》施行造好势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将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经办的新阶段。 《社会保险法》为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根本依据,成为社保工作的最高行为准则。有代表坦言,实现精确管理,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经办管理和服务。
贯彻 《社会保险法》,要求社保人必须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孟昭喜主任谈到, 《社会保险法》通篇有多处涉及社会保险经办的相关内容,并专设了 《社会保险经办》一章。应该说 《社会保险法》既赋予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力和法律地位,也从法律层面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比如,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和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等。这些工作做得好不好,在过去只是个服务态度问题,但法律实施后,如果我们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跟不上、不到位,就可能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因而,我们既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权力,也要依法履行好职责,树立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经办的能力。特别是要坚持程序法定的原则,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职责。
为了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社保经办系统将全力抓好普法培训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为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为精确化管理奠好基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正在实现 “制度从无到有,覆盖人群从少到多,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的转变。伴随着制度建设,经办管理服务也在许多方面发生着新的变化:经办理念从注重管理开始向侧重服务转变;经办手段从手工操作向信息化处理转变;经办方式从分散式向集中统一转变;管理服务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社保局长们认为,顺应转变,要以战略思维为导向,以标准化为牵引,以信息化为手段,全方位打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实现精确管理的前提是推行标准化。2009年,人社部组建了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启动了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个国家标准已正式报国家标准委审查,有望近期出台。
信息化是实现精确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提升社保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社保局长们表示,要树立信息化理念,实现业务带动技术、技术促进业务的良性互动机制,保证信息化的顺利推进,并以 “一卡通”带动业务经办信息化水平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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