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保待遇


本报讯 (记者 林凌)近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自2011年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将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新的政策措施实施后,成都市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格局将更加完善,农民工在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在2011年3月31日前已参加成都市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关系将分别并轨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据悉,2003年,成都市按照“低费率,广覆盖,保基本,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思路,出台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8年间,参保农民工中,先后有372.76万人次享受综合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其中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额达13.83万元,工伤补偿金最高额达16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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