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获岗位社保补贴或一次性奖励


2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促进高学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国有企业实行奖励,这些单位可获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或一次性奖励金。
据悉,我省民营企业、非公有制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并且与该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就可获得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按年度领取,奖励年限最长不可超过3年。同时,民营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还会得到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企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每吸收一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每月200月的标注化补贴;社保补贴标准则是按单位应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事业保险费计算,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补贴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国有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国有企业吸纳纯农牧户和城镇困难的高校毕业省,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到3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