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镇居民医保登记本月底结束


11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了解到,兰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请符合条件至今尚未申请办理的城镇居民抓紧办理,千万别错过规定时限。
据了解,七里河、安宁、红古、皋兰、榆中、永登从8月1日正式开办,城关区于9月1日正式开办,按照预期,上述各县区今年参保登记将于11月30日结束。医保局提醒还未办理医保手续的居民,抓紧时间在有效期内前往各自所在社区办理医保手续。只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普通城镇居民仍为每人80元,中小学生每人4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居民每人40元。缴费次月起可享受一个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连续参保满三年后,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人员,按初次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居民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额未达到60%的按60%予以报销。同时,对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学生住院后,可按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商业保险进行报销和二次报销。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和中小学生在体育锻炼、课外活动中发生的非责任人意外伤害,其住院医疗费用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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