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多种养老保险待遇吗?


“今年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能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我可以同时享受多种养老保险待遇吗?”诸如此类问题,市社保处办事大厅工作人员每天都要为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的市民解答很多次。
四种养老保险缴费、待遇享受各不同
据市社保处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主要有四大类保险,其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各不同。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61元/月,待遇享受条件为缴费满15年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最低养老金待遇为623元/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人7000元和36000元(一次性缴费),待遇分别为205元/月和340元/月,享受条件为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8000元(一次性缴费),待遇为170元/月,享受条件为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800元、1200元五个档次,享受条件为年满60周岁人员。
有些养老待遇不能叠加享受
据了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其它三种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叠加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叠加享受。另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它三类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四类养老保险在办理手续上也有所区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个人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只能由村集体统一办理。
退还养老保险费有讲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保缴费。”市社保处工作人员说,如果当年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退还已缴纳的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不能一次性补缴的,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在今年已缴纳,那么在到达60周岁时可一次性补足15年。
目前,义乌有很多原先在村里已经参加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或者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这些人在退还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有一定的讲究。
市社保处提醒,如果女性还未满40周岁、男性未满45周岁,可退还已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或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但如果已超过这个年龄,那就先别急着退,在女性到达55周岁、男性到达60周岁时,可以先办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或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等到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后,再选择退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或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同时转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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