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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08:00:01 无忧保
合作创新 共谋发展 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花落PICC 8月5日,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PICC广东分公司)签订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承保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从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截止。PICC广东分公司、佛山分公司、顺德支公司主要负责人,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林征、副局长关智峰以及办公室、医疗保险科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我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同时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当年经过公开评审,泰康人寿佛山中心支公司承保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四区补充保险,PICC顺德支公司承保顺德区职工医疗补充保险。协议今年6月到期后,经市政府同意,市社保局经过市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公开招标,PICC、泰康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积极应标。通过严格规范的招标流程后,PICC在投标中脱颖而出,获得承保全市五区职工医疗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保费标准为2010年社保年度每人每月4元、2011年社保年度每人每月5.1元、2012年社保年度每人每月6.5元,参保职工10-30万元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支付。 签约仪式上,PICC广东分公司叶健明副总经理和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林征分别致辞,双方表示将精诚合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创新管理方式,共同为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服务,共同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使之实现良性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造福佛山人民。 PICC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叶健明和佛山市社保局副局长关智峰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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