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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或将禁止社保卡套现 伪造或转借他人使用最高罚10万元

2017-02-01 08:00:02 无忧保
  昆明或将禁止社保卡套现 伪造或转借他人使用最高罚10万元   12月7日,昆明市人社局就《昆明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举行听证。这是云南省首个地方性医保基金监管办法文本。意见稿提出:禁止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允许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套取现金、有价证券,或购买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违者将由社保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听证   采纳听证代表提出的多条建议   围绕意见稿,20名听证代表共发表了70条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委员会合议总结后一致认为,该办法符合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医保工作实际,整合了目前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文件、规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采纳听证代表提出的以下意见建议:“将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有关条款进行整合”;“增加部分内容”,如:对参保单位、参保人的责任描述,对举报人的奖励、回复和保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信息安全描述;删除第29条中“暂停社保卡使用3个月”的内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实际操作中已存在和可能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况,市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将会同财政、地税、发改、审计、公安等部门,组成医保监督委员会,明确职责、联合解决疑难问题,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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