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城乡养老保险新政策】湖南省201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启动


【2016城乡养老保险新政策】湖南省201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启动 湖南省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系统上线运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已在全省正常运行。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两个制度间转移,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累计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对于生活轨迹在城乡之间不停转换的农民工来说,可能在同时段或不同时段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他们该如何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缴纳的两种不同样养老保险该怎么衔接转换?3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社保局了解到,我省职保和城乡居保已经可实现互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也随同转移,最大受益者就是农民工群体。目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已在全省正常运行。
缴了4年的城镇职保“打水漂”了吗?
“我现在享受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之前在单位缴的四千多块钱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难道就白缴了吗?”3月2日,记者在湖南省社保局碰上了满怀疑问的彭再明老人。彭再明是长沙市望城县黄金乡廖家坪村村民,此前在湖南某电力公司工作。单位为他办理了养老保险业务,从2008年到2011年4年间个人共缴纳4688.76元。
2010年10月,彭再明所在的望城县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彭再明也在村里缴纳了新农保。2014年12月,彭再明年满60周岁,符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开始每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注:2014年8月,湖南省将原有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时候,彭再明开始有了疑问:“我之前还交了几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呢,怎么没享受到?”于是,他上省社保局来打听。“我是农村五保户,现在老了,就靠这点养老金生活,我一定要弄清楚这笔钱是怎么算的。”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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