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开展2016年度停产半停产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社保费缓缴申报工作


为帮助阿拉善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近日,阿拉善盟人社局联合财政、地税、经信部门开展了2016年度停产半停产企业和经营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失)业登记;二是恢复生产经营有望,没有经济性裁员;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地方产业和环保政策。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人社、财政、地税、经信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社会保险费缓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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