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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2016年成都市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最新消息。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深化全国“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示范区建设,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推进“学有良教、品质卓越”进程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一、全面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1.深化“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指导区(市)县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师集中管理比例。推广青羊、武侯、温江、双流、邛崃、新津、金堂等地工作经验。争取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总量内动态管理编制,开展教师管理中心管理编制试点工作。推进直属学校教师“市管校聘”改革,推进岗位竞聘工作。
2.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认真研究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并轨相关问题。指导区(市)县承接好下放的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认真做好全市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强化师德表现、注重工作实绩、关注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水平。会同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着力提高中小学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强化职称评聘导向作用。
3.推进中小学教师养老保险改革。指导做好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指导直属(直管)学校(单位)准确确定教师缴费基数。
4.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支持区(市)县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完善激励导向机制。
二、大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5.全面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开展“美丽蓉城—党员教师示范行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建设一批党员教师示范标兵、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积极争创示范行业。加强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力度,对连续两年信访举报量在前3位的区(市)县目标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专题约谈。指导区(市)县加强“廉洁学校”创建工作,推进教师廉洁从教,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6.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指导区(市)县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待遇,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指导下,推进直属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执行绩效工资政策,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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