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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6年度社保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启动

2017-02-06 08:00:02 无忧保
  洛阳市2016年度社保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启动。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和书面稽核工作启动,无论你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赶快行动起来吧,因为它直接影响你能否充分享受医保、养老、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直接决定社保待遇   何为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其中,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具体怎么算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不封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有啥优惠政策   目前,我市为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经上级同意,实行优惠政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7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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