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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15年度社保费最新政策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15年度社保费最新政策   前天,现代快报报道了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由2400元/月上调至2628元/月,这针对的是在岗的参保职工。那么还有40多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呢,他们如何缴费?昨天,南京市社保中心通过现代快报向社会发布《关于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本月起,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由原先的480元上调至525.6元,增加了45.6元。   每月最低缴社保费735.6元   南京市对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2015年7月—2016年6月,下同)社会保险费标准作如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525.6元,上限为3240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此次调整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额由2014年度的650元增加到现在的735.6元,增加85.6元。   快来申报今年的缴费额度   对2015年6月缴费额高于525.6元的,继续沿用2015年6月的缴费标准;对2015年6月缴费额低于525.6元的,自2015年7月起统一调整至525.6元。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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