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户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用
 
                             
                        
                        
 
  165户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用  困难企业年度内可缓缴五项社会保险,同时可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社会保险、岗位、培训三项补贴。这项名为“五缓三补”的帮扶政策,是我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9月底,我省共认定165户困难企业,涉及职工近18万人。
  缓缴期内,企业可以正常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经办机构负责正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滞纳金。对于职工而言,他们不会因为单位经济困难、欠缴社保费而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与此同时,缓缴的社保费还将为困难企业提供约一年期的流动资金支持。
  此外,全省目前已有35户困难企业享受到了失业保险补贴11094.29万元。
  作者:王斌
  本文来源:太原新闻网-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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