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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出台社保新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出台社保新规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籍或农业户籍人员,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均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放心保);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人员,曾在本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工作过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需要提醒的是,7月1日以后新参保人员不再核发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也可就近到区县社保分中心、区县人力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查询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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