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人用假手续办社保被查处


449人用假手续办社保被查处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2013年以来,长春市社保局对449名涉嫌伪造假手续办理参保人员进行了查处,追回被骗取的养老金近80万元,反欺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骗取社保将以诈骗罪论处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入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通过的刑法解释,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
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查处449人 追回近80万元[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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