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四项改革


新时期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四项改革 养老制度改革这个硬骨头必须要啃了
本报记者 左永刚
延迟退休年龄、养老金缺口、合并双轨制每个议题都牵动着全民的神经。2013年,养老制度改革成为全社会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
今年10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召开“养老体系改革顶层设计方案”闭门会议以来,养老制度改革的讨论达到了沸点。
养老制度堪称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如何解决好养老金的公平、延续和激励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制度改革这个硬骨头必须要啃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重要时期。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提出了新时期要加快推进的社会保险(和讯放心保)制度的四项改革:一是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是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改革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远比延迟退休更重要、更紧迫。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形成有特定的历史原因。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双轨制”问题必须提上改革日程。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并轨”的总思路是依法依规、适应特点、平稳过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应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体现公平;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均衡单位负担;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适应,更好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贡献;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要改变现在“调一次好几年不动,好几年不动又一次突然猛涨”的“跳跃式”调整,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五是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过程中,要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力求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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