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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做了20年护工,却买不了社保医保

2017-03-20 08:00:02 无忧保
  日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数名护工向时报记者报料,称他们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在该院做了十几二十年的护工,去年向院方提出想购买社保医保遭拒,随后院方要求5名牵头维权的护工离开。   一名护工向记者出示她的陪护工作卡。   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工,现在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工龄,证明自己和医院的劳动关系以购买社保医保。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工欲买社保医保却被告知与院方没劳动关系,记者调查发现护工公司法人代表竟是医院领导   47岁的梁华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当了19年护工,却被告知与医院不存在劳动关系。   日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数名护工向时报记者报料,称他们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在该院做了十几二十年的护工,去年向院方提出想购买社保医保遭拒,随后院方要求5名牵头维权的护工离开。护工们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没有和院方签劳动合同,但院方却表示护工服务从2002年起就已推出社会,医院与这些护工没有劳动关系。   但记者调查得知,承包该院护工工作的公司,其企业法人就是该院领导。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省卫生厅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这种做法“一定不行”。   做了护工十数年   想买社保却没证明   1992年,广东阳春人付金兰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广州打工。她的老乡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工办工作,负责招募和管理院里的护工,她算是在这里工作时间最长的护工之一。在之后的数年里,梁华芬和胡会平等人也相继来到这里当护工。   2012年,梁华芬听一些在其他医院当护工的朋友说,单位为他们买了社保和医保。梁华芬想到自己若不参保以后就没有任何保障,于是她和一些工友提起此事,大家决定一起向医院提出购买社保和医保的要求。   去年4月24日,梁华芬等人向院方提出申请后遭拒。去年5月,他们来到白云区劳动部门,被告知参保需要出具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梁华芬等人无法提供。梁华芬告诉记者,他们来这里工作大多都是通过熟人介绍,从来未与用工单位签订任何合同。“每个月准时出粮大家也就没问过。”梁华芬说。为了购买社保和医保,他们开始搜集自己与医院的劳动关系证明。   护工们的举动显然有些“出格”。一些向院方提出申请的护工很快就被调离原来的岗位,到陌生的科室工作。去年7月,梁华芬和付金兰被一邱姓主管叫到办公室,告诉他们可以回家“休长假”了。梁华芬对此极为不满,表示对方如果能出一份证明其劳动关系的材料,就愿意接受处理,但对方却表示“你到哪里都不会给你开证明”。   今年2月底,该院的护工们被告知医院要实行改革,从3月1日起不再聘用,要他们马上离开。不过实际上这些护工一直在原来的岗位工作,而记者到该院的护工服务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护工服务一切正常。“其实他们就是要逼我们这几个人走。”梁华芬说。   不过记者昨日从该院其他护工口中得知,该院上月依然给他们发工资,护工服务也一切正常。“只是从3月30日开始,护工公司收了护工费之后就不再开收据给我们,我们也只能跟缴费的家属说没有收据了。”一名护工说。   劳动部门裁决   曾有用工事实但近十年没有   为了维权,去年9月,梁华芬等人把材料送至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护工们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起他们入职医院至今,院方并未与他们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们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经多次催缴仍不补缴。他们要求确认与医院的劳动关系并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   经过调查取证,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于去年11月出具了仲裁书。劳动仲裁部门表示,根据护工提供的发放工资存折和《计划生育证》等资料,认定护工与医院在1999年4月至2001年7月期间确有用工管理事实。“但从2002年6月1日实际用工管理状态来看,院方并未直接对申请人实行劳动管理,申请人也未能提供证明2002年6月1日之后被申请人直接实行劳动管理的证据”,因此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除了确认双方在1999至2001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外,驳回护工们的其他仲裁请求。   护工们表示不服仲裁结果,随后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排期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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