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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冒领社保金最高可判无期 - 政策

2017-04-19 08:00:01 无忧保
30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后如发生采用非法方式骗取社保待遇或社保基金行为,一旦涉及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东莞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诚信、守法意识淡薄,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也就是说,今后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社会保险待遇达到6000元以上的自然人,将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 为鼓励群众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市社保局将按查证属实,及时得以追回的社保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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