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5号)精神,市直各用人单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持证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可按要求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8日-10月20日,逾期不受理,责任自负。
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起止时间
2015年10月-2016年9月。
三、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料
各用人单位招用持证困难人员或安排持证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
3、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申请补贴对象花名册(附件2);
4、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表;
5、用人单位上年度末和本年度现有职工花名册;
6、市本级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持证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明细帐单和参保人员花名册(加盖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印章);
7、用人单位新招用持证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8、用人单位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副本,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册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各用人单位务必按文件要求如实申报,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2、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报表和花名册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0738-8262220
附件:1.娄底市本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娄底市本级用人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