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柳州市社保局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7-07-25 08:00:03 无忧保

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69号文件和《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我局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进行调整,市辖六县按此执行。

此次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时间紧迫,为了能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希望得到广大参保单位的积极配合,请全市参保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城镇个体工商户将按新的行业类别划分后启用新基准利率,不再执行原缴费政策。

2、  对今年2月参加费率浮动的单位在核定后,缴费费率根据今年2月核定的浮动档次在新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未参加费率浮动的单位按核定的新基准费率执行。

3、  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细分后,会有部分单位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行业代码及行业风险类型”的类别发生变化,系统会对这部分不匹配的单位暂时不生成新的台账。

4、  请参保单位务必认真核对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和单位职工缴费明细,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前到所属城区管理部进行核查,核对无误后及时缴费。网上无法下载《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的单位,可电话咨询各城区管理部或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城区管理部核对参保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缴费。相关文件可直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xlz.lss.gov.cn)下载。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标签:   保险工伤社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