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人社函〔2015〕126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和有关用人单位,市社会保险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90号)以及广安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我市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二、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5697元。
三、2014年广安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9213元。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