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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广安人社函〔2015〕126号)

2017-07-27 08:00:03 无忧保

广安人社函〔2015〕126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和有关用人单位,市社会保险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90号)以及广安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我市2015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算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二、2014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5697元。

三、2014年广安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9213元。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

标签:   待遇保险人社工伤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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