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福建省生育保险条例》研讨论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福建省生育保险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经研究,定于8月16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生育保险条例》研讨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对象
(一)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药监局、省审计厅、省计生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等省直单位有关生育保险业务处负责人各1人;
(二)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政策法规处、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8月16日上午8:30开会,会期半天。
(二)地点:闽江饭店十五层第六会议室(福州市五四路130号)。
三、其它事项
参会人员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请于8月15日12:00前反馈省厅医疗保险处,联系电话:(0591)87534027(兼传真)或87527701;联系人:邹森彪、李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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