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是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征缴标准依据,因此平均工资的增加将导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现上浮.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调整
近日,北京、重庆、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由于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直接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同时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其中北京地区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比上年增加了1860元。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16年有所提高。如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社保费调整,到手工资都会变少吗?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调整的,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缴费基数也水涨船高,如果你的工资没有增加,那么你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多了,实际到手的工资就变少了。不过,按照社保多缴多得的原理,到手工资变少其实是件好事。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上涨,不仅是个人缴费多了,公司为个人缴费也多了,这样我们养老金账户、医保账户中的钱都变多了,当下每月医保卡上的钱多了,等以后退休了,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也会变多。
如何正确看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对于职工尤其是工资低于缴费下限的人来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个人社保缴费将会增加,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变少,但是,未来的社保待遇则会水涨船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此前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目前已有北京、贵州、安徽、上海、重庆、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陕西、天津、湖北、河南、山东、广西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费方案。
为什么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呢?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提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人员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从而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