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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_国家职业资格三、四级待遇

2017-08-12 08:00:03 无忧保

【导读】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职业全称'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能】:负责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办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监察维权等相关事务工作。
【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具体承办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日常工作。
3、负责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4、协助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卡和信息采集工作;
5、负责办理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6、负责采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分析地区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并负责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7、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按要求建立健全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工作台账,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各类统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9、负责做好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安置进度和就业岗位及人力资源需求信息等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社保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申报条件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申报条件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年以上。

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及待遇简介

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国家在社区建立的一支新的劳动保障专业化服务队伍。他们工作在最基层的社区,通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服务窗口,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各项劳动保障服务。针对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特点,要求这个队伍的成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他们的工作性质是高尚的,工作内容是辛苦的,工作待遇却是最差的。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劳动部门不断的强调企业要遵守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甚至在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也都明文规定了这一要求,但是在对于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资待遇方面似乎仍停留在最低生活水平上。

劳动保障协理员考试知识要点

1、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2、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概念、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职业守则、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修养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1)鲜明的职业性;(2)内容、形式的多样性;(3)较强的适用性;(4)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5、职业道德的鲜明职业性的特征:职业道德源于职业生涯,反映各行各业的职业特点,鲜明地表达着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它往往表现为某一职业所特有的道德传统和道德习惯,表现为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所特有的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乃至形成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在道德品貌、举止做派上的不同特点。
6、职业道德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由于各种职业独特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方式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职责不同,其职业道德的内容要求也有所不同。同时,即便在同一职业领域,每个职工具体工作岗位和业务活动不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不相同的。在形式上也是具体、灵活、多样的,它既可以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明的守则公约、严肃的纪律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具体的工作条例,注意事项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简单鲜明的标语、口号、誓词等与众不同表现出来。
7、职业道德的适用性特征:职业道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因为职业道德总是同一种专门的职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在适用范围和对象上,不是普遍的、无限的,而是特定的、有限的,它只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因此,职业道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且容易为本行业人员理解、接受、掌握和践行,这充分显示了其较强的适用性。
8、职业道德的作用:(1)培养具有职业道德品质的劳动者,促进事业发展;(2)调整职业关系,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3)有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在职业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4)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9、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业人员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在职业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以及应达到的职业道德境界。
10、劳动保障协理员严格执行政策的要求:(1)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国家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2)执行政策,注重落实,是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11、劳动保障协理员乐业的要求:乐业是热爱本职的基础。乐业体现在职业情感和职业行为两个方面。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做起,以“辛苦我一人,造福千万家”的崇高精神,以苦为乐,以苦为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12、劳动保障协理员勤业的要求: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3、劳动保障协理员精业的要求:要做到钻研业务,求实创新。
14、劳动保障协理员以人为本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要求:(1)要做到热情周到,主动真诚;(2)要换位思考,把自己放在群众的位置上来考虑和衡量;(3)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15、劳动保障协理员团结协作的要求:团结协作是劳动保障事业成功的保证。(1)在行业内部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下级与上级的关系。遇事要从全局着想,多为他人着想,体谅别人的难处,主动与他人配合;(2)正确处理与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要顾全大局,以诚相待,相互支持,言行一致,诚实可信。
16、劳动保障协理员顾全大局的要求:要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把个人放到集体中去,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从大局出发,以集体为重,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7、劳动保障协理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要求:(1)“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纪乱纪为耻”,严以律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良好习惯;(2)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利用岗位之便搞等价交换、相互利用,甚至权钱交易,拉关系、走后门等。
18、就业:是指在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依法从事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经济活动。
19、就业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所有就业人员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数量和分布比例,是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0、就业方针的内容: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21、失业的特征:(1)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2)失业人员人工作要求,但受客观因素影响尚未实现就业;(3)虽然劳动者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22、城乡统筹就业的主要内容:(1)城乡劳动者就业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2)建立为城乡劳动者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3)建立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4)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23、残疾人就业的方式:(1)集中就业;(2)分散按比例就业;(3)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4)农村残疾人和生产劳动。
24、影响劳动力需求的因素:(1)经济发展;(2)技术进步;(3)经济体制。
25、就业服务的主要功能:是向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帮助,包括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求职和招聘信息发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市场人力和求职时间,提高供求双方选择的成功率,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26、公共就业服务的体系:主要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创业指导、失业保险经办,以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等工作机构组成。
27、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劳动者的主要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⑤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⑥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8、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1)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广开就业门路;(2)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再就业;(3)改进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4)加强对就业的管理的失业的控制;(5)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29、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30、社会保险的构成要素:社会保险的主体是国家,是由国家依法建立的;对象是全体劳动者,以劳动权利为基础;目的是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基本生活;采用的方式主要是经济手段,提供物质帮助。
31、社会保险的分类:分为五类,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2、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1)强制性;(2)预防性;(3)补偿性;(4)福利性;(5)共济性;(6)责任分担。
33、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1)与经济发展相适应;(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3)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34、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区别:(1)对象不同:社会保险只面对劳动者。而社会保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2)目标不同:社会保险的目标在于抵御劳动者的职业风险,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而社会保障的目标在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3)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为前提。而社会保障项目通常不以是否缴费作为享受待遇的条件;(4)经费的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费来自于国家、用人单位(或雇主)、个人三方面。而社会保障项目的经费来自于政府财政或社会援助。
35、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属于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是等份交换的买卖行为,具有商业性质;(2)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商业保险是自愿原则;(4)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依据法律规定,商业保险依赖于保险合同;(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保障水平多样化,一般比社会保险高;(6)保险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费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分担,商业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7)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企业法人;(8)经营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
36、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方法是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
37、养老保险的种类:(1)按现行养老保险覆盖对象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2)按性质和功能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38、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39、工伤保险:也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0、医疗保险:是参保人或全体公民因病需要治疗时,根据法律规定从国家或社会获得医疗服务,对因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给与适当补偿,以恢复和保障参保人或公民身体健康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1、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属于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畴。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从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到个人帐户的管理、查询、结算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和对人员的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和服务工作。
42、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4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意义:(1)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2)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4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1)基本形式是社区管理。(2)过渡形式:?委托企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其他形式。(3)处理好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的关系。
45、现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1)落实社会保险待遇。(2)开展党组织活动。(3)提供医疗保健服务。(4)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46、街道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四项基础工作内容:(1)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2)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3)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4)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47、企业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在退休人员向街道社区移交时,企业应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密切配合,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完好;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逐步向社会开放;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的一定时期内,还有少量管理服务工作不能马上从企业剥离出来,企业应按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向退休人员支付有关福利待遇。
48、社会各方面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医疗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9、劳动法的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2)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性;(3)保护法益的倾斜性;(4)调整内容的综合性。
50、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宗旨: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促进就业制度要达到的目标和实现的效果,是就业促进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包括(1)扩大就业,创造就业条件;(2)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3)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51、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2)构建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3)维护公平就业;(4)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6)实施就业援助。
5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作用:(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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